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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中学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产品: 浏览次数:0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中学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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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7-07-25
 
详细信息
 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中学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中学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中学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新华乡中学院内;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659.34㎡;
2.4预算金额:8088994.75元;
2.5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25日开工,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6月30日,总工期371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业绩要求:2015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0日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合同额不得少于800万元,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指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网页截图的中标公示及可查询网址,提供的可查询网址在网上核查不到业绩视为无效)。
3.5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土建专业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近六个月(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质检员、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人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绥化市第八中学建设项目、绥化市北林区四方台镇中心小学学前楼建设项目、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中学建设项目、绥化市北林区永安满族镇中心小学大成福学前楼建设项目4个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如果投标单位同时报两个或多个项目,并在评标中多个项目排序**,则取中标金额较高的项目为中标人,其他项目中标人顺延。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1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报名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注册**)携带下述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
(7)基本账户开户**;
(8)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六个月(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9)拟派本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岗位证)、身份证、**近六个月(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10)检察**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注册**,查询日期应该在公告期内);
(11)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2)投标人类似业绩,具体要求详见3.4款。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曼 电话:0312-2664405 2664462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7652314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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